(2022)云民终1875号吴志恒——公告送达
2022-11-21 16:20:35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民终1875号
吴志恒:
我院受理上诉人李顺宁、张琼秀与被上诉人张琼丽、吴志恒,原审被告云南拓鑫投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何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结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李顺宁、张琼秀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