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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践:为中国犀鸟谷筑起法治屏障

2022-09-30 18:29:22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太平镇石梯村,是南方古丝绸之路出境的重要通道,这个位于中缅边境的景颇族、傈僳族聚居村寨,因旧时商队为通行在陡峭山崖上开凿阶梯而得名。石梯村紧邻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鸟类最集中的地区之一,记录鸟类716种,占全国鸟类总数的50%左右。其中,双角犀鸟、冠斑犀鸟、花冠皱盔犀鸟在这里有稳定繁殖记录,因此有“中国犀鸟谷”的美誉。

 

 

 

近年来,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守正创新,不断积累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形成了中国犀鸟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司法实践。

 

 

犀鸟是当地主要世居少数民族——景颇族的重要图腾,被景颇人民视为神鸟、吉祥鸟。在景颇族的神话传说里,“目瑙纵歌”正是因犀鸟传到了人间。

盈江县人民法院将民族习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机结合,在院内设置了“犀鸟调解室”。调解室不同于法庭的肃穆,图文并茂的犀鸟主题法治宣传格言、景颇族风格的饰品无不传递着司法的人文关怀。

 

 

 

盈江法院犀鸟调解室一角

 

犀鸟这种生灵祖祖辈辈奉行的“一夫一妻”制也深深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婚恋观。

 

“当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为景颇族时,盈江县法院会特意安排精通景颇族语言的双语法官进行唠家常式的调解。”盈江县法院副院长介绍:“在犀鸟这个‘调解员’的见证下,原本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的矛盾双方,都不好意思恶语相向了。”

 

景颇族,一向被称为大山的民族。他们世代生息、繁衍在崇山峻岭之中,与大山有着不解之缘。人们甚至直接用“山”来命名这个民族,称之为“山头族”,把景颇支系叫做“大山”,载瓦支系叫做“小山”,勒期支系叫做“茶山”。解放前,景颇族地方的首领“布姆督”(景颇语),汉意为“山上的主人”或“山官”。

 

 

 

如何引导这个曾经靠山吃山、热爱狩猎的古老民族保护生态、禁猎珍稀动物?成为困扰盈江县法院人开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难题。

 

 

 

2021年末,森林警察在周某某林地的窝棚内查获被当地人称为“凡鸡”的白鹇头冠2顶。白鹇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盈江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荣某某、张某某构成非法狩猎罪。周某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不等;同时,判处三名被告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50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巡回审理并向群众释法析理

 

“在巡回调查、巡回开庭的过程中发现,在当地党委、政府指导下,以石梯村为代表的中国犀鸟谷周边村寨,依托着丰富的鸟类资源,通过建设观鸟特色村寨、规范鸟类监测点、开展鸟类跨国联合保护等,居民当‘观鸟导游’、赚护鸟钱蔚然成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了良好基础。”盈江县法院院长说道:“为进一步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法院及时向党委报告,与政府对接,盈江环境资源审判多元治理工作站——中国犀鸟谷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应时而生。”

 

 

 

在党委领导、政府指导下,盈江环境资源审判多元治理工作站——中国犀鸟谷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于2022年9月23日揭牌,盈江县法院携手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盈江管护分局开启构建盈江环境资源司法治理大格局的新篇章。

“让生态保护推动更大的绿色发展,让绿色发展惠及更多的民生福祉”,盈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中国犀鸟谷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揭牌仪式上,要求盈江县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秀美盈江、协同推进绿美县城、绿美乡镇、绿美村庄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盈江县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践行《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宗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要求,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始终做万物和谐美丽家园的坚定建设者、维护者,以司法呵护灵动生命,用规则守护优美环境,探索“最严密法治+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丰富司法供给”模式,为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体系,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