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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代志万

2014-07-15 09:35:14

执行案号:
(2013)文法执字第00319号
被执行人:
代志万
性别:
年龄:
27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2627198711043117
立案时间:
2013-05-14
执行法院:
文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文刑初字第18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文山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人赔偿原原告人唐远吉被抚养人生活费26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