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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范洁婷

2014-07-15 09:15:59

执行案号:
(2012)五执字第00805号
被执行人:
范洁婷
性别:
年龄:
31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0102198310093328
立案时间:
2012-07-03
执行法院:
五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2)五法黑民初字第6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范洁婷偿还原告尹淼借款人民币6263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