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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陈志忠

2014-07-15 08:53:33

执行案号:
(2014)五执字第00007号
被执行人:
陈志忠
性别:
年龄:
64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0102195012110755
立案时间:
2013-12-24
执行法院:
五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3)五法刑二初字第18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赔偿原告28135.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