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受理减刑案件公示(2016)云刑更1613号至1641号
2016-06-17 17:39:07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2号
罪犯阿力莫扯扎,女,彝族,文盲,
罪犯阿力莫扯扎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阿力莫扯扎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规定参加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三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阿力莫扯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0号
罪犯陈文庆,女, 汉 族,
罪犯陈文庆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陈文庆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规定参加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特殊表扬一次。系主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陈文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2号
罪犯国支云,男,
罪犯国支云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国支云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一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主犯,十年以上暴力犯 。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国支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6号
罪犯哈尼克孜.艾买尔,女,
服刑期间,因有悔改表现于二0
罪犯哈尼克孜.艾买尔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哈尼克孜.艾买尔在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三次,特殊表扬一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哈尼克孜.艾买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6号
罪犯贺正贤,男,
罪犯贺正贤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贺正贤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一次,评为2014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十年以上暴力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贺正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4号
罪犯虎春朋,男,
罪犯虎春朋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虎春朋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一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虎春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5号
罪犯黄菊仙,女,
罪犯黄菊仙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黄菊仙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三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黄菊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十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1号
罪犯黄开华,男,
罪犯黄开华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黄开华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一次。系累犯,毒品再犯,老年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黄开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5号
罪犯晋杰,男,
罪犯晋杰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晋杰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晋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4号
罪犯李鹏,男,
罪犯李鹏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李鹏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系十年以上暴力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李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3号
罪犯李琼娣,女,
罪犯李琼娣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李琼娣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考验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生产任务。罪犯李琼娣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考验期间无故意犯罪。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李琼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9号
罪犯李太金,男,
罪犯李太金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李太金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五次,特殊表扬一次。系累犯,毒品再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李太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4号
罪犯李艳,女,
服刑期间,因有悔改表现于二0一三年
罪犯李艳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李艳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二次,2015年度改造积极分子。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李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零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2号
罪犯梁乾雄,男,
罪犯梁乾雄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梁乾雄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特殊表扬二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主犯、暴力性十年以上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梁乾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09号
罪犯廖正凯,男,
罪犯廖正凯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廖正凯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特殊表扬一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暴力性十年以上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廖正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8号
罪犯庞流有,男,
罪犯庞流有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庞流有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是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庞流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7号
罪犯浦恩奎,男,
罪犯浦恩奎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浦恩奎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五次,特殊表扬二次。是主犯、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浦恩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8号
罪犯申庆云,男,
罪犯申庆云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申庆云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一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申庆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1号
罪犯苏欣懿,女, 汉 族,
罪犯苏欣懿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苏欣懿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规定参加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特殊表扬一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苏欣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37号
罪犯王登英,女,
罪犯王登英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王登英在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三次,特殊表扬一次。该犯系主犯、残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王登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5号
罪犯吴汉保,男,
罪犯吴汉保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吴汉保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是病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吴汉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6号
罪犯肖金文,男,
罪犯肖金文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肖金文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时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五次。是累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肖金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二0一六年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7号
罪犯严巨林,男,
罪犯严巨林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严巨林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特殊表扬一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十年以上暴力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严巨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3号
罪犯余小龙,男,
罪犯余小龙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余小龙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四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主犯,十年以上暴力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余小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9号
罪犯玉儿遮,女,傣族,
罪犯玉儿遮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玉儿遮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按规定参加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特殊表扬二次,2015年改积分子。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玉儿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1号
罪犯张宜飞,男,
罪犯张宜飞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张宜飞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特殊表扬一次,系暴力性十年以上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张宜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十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20号
罪犯张玉刚,男,
罪犯张玉刚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张玉刚在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场五次,评为2015年度罪犯改造积极分子。系主犯,十年以上暴力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张玉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3号
罪犯赵德宝,男,
罪犯赵德宝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赵德宝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系暴力性十年以上罪犯。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赵德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16)云曲狱减字第10号
罪犯赵喜平,男,
罪犯赵喜平在入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赵喜平自入监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现获记监狱表扬四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罪犯赵喜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特提请审理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曲靖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