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受理减刑案件公示(2019)云刑更820-821号
2019-04-16 17:48:02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9)昆监减字第1406号
罪犯阿力舍日,男,1985年8月10日出生,彝族,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因运输毒品罪经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5年12月08日以(2015)昆铁中刑初字第10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刑期自2015年12月09日,于2016年01月07日送我监服刑改造。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 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获记表扬七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的规定,建议对罪犯阿力舍日予以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2019年3月31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9)昆监减字第1410号
罪犯赤牛沙,男,1985年3月21日出生,彝族,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因运输毒品罪经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3日以(2012)临中刑初字第34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该犯及其同案犯不服,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05月21日以(2013)云高刑复字10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临中刑初字第344号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赤牛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于2013年09月05日送我监服刑改造。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
2015年10月09日 主刑减为 无期徒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 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获计表扬八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的规定,建议对罪犯赤牛沙予以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