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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受理减刑案件公示(2019)云刑更159-162号

2019-01-24 16:11:39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官狱字第201105号
罪犯荆玉刚,男,1995年6月2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因运输毒品罪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04月29日以(2015)昆刑三初字第56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2016年08月22日送云南省官渡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名罪犯在改造中,经过警察的耐心教育,能服从管理,接受改造,深刻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积极接受改造。
在考核中获记五个表扬,财产性判项履行10000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的规定,建议对罪犯荆玉刚予以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官狱字第201107号
罪犯谭祖耀,男,1986年11月4日出生,土家族,原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因运输毒品罪经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6年07月11日以(2016)云71刑初6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2016年08月09日送云南省官渡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名罪犯在改造中,经过警察的耐心教育,能服从管理,接受改造,深刻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积极接受改造。
在考核中获记五次表扬,财产性判项履行10000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的规定,建议对罪犯谭祖耀予以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官狱字第201106号
罪犯余江,男,1996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因运输毒品罪经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6年05月19日以(2016)云71刑初3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该犯不服,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08月16日以(2016)云刑终815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16年09月19日送云南省官渡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名罪犯在改造中,经过警察的耐心教育,能服从管理,接受改造,深刻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积极接受改造。
在考核中获记五个表扬。财产性判项履行10000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的规定,建议对罪犯余江予以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官狱字第201104号
罪犯葛永能,男,197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因运输毒品罪经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6年05月18日以(2016)云71刑初3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2016年06月22日送云南省官渡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名罪犯在改造中,经过警察的耐心教育,能服从管理,接受改造,深刻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积极接受改造。
在考核中获计五个表扬,履行财产性判项10000元。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的规定,建议对罪犯葛永能予以 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特提请裁定。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