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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举行钱仁风再审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

2016-07-08 16:41:29

    201678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钱仁风再审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

钱仁风国家赔偿案听证会

云南高院再审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认定钱仁风有罪证据存在矛盾和疑点,且这些矛盾和疑点无法得到合理解释和排除,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本着实事求是、疑罪从无、有错必纠的原则,云南高院依法再审改判钱仁风无罪。20166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赔偿请求人钱仁风的赔偿申请,并于201663日登记立案。

听证会现场

钱仁风国家赔偿案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七名委员认真听取了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并将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及相关规定对钱仁风进行赔偿。

赔偿请求人钱仁风在听证会现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钱仁风道歉

听证会上,在媒体的见证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钱仁风表示道歉。田成有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对钱仁风遭受的精神痛苦深表歉意。希望依法及时地通过国家赔偿,给予钱仁风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弥补和安慰,祝福钱仁风能从痛苦中走出来,乐观地对待生活。同时,法院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坚决杜绝一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与钱仁风交流

部分中央及云南省、市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听证会。

(作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唐时华 图/赵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