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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2次集中学习

2021-01-13 09:45:45

1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2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主持集中学习并讲话。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团长、云南大学教授陈云东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辅导。

会议第一阶段,陈云东系统地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的概念与形成、地位与意义、核心与要义、理论与方法等重要内容,全面细致地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会议第二阶段,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施静春,院党组成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王泽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朝峰,审判委员专职委员伍玉荣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侯建军院长指出,此次集中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侯建军要求,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省法院工作,围绕“十一个坚持”加强理论阐释,按照“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有关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部署,抓紧谋划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好法院职能作用,为实现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侯建军强调,在法院工作中,要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着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积极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锻造法院过硬队伍,下力气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执行局副局长,总会计师,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