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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以案释法“深体验” 学法用法“零距离”

2020-09-25 09:28:05

 

近日,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全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制定印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主要面向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特别强调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

《实施意见》明确旁听庭审案件主要选择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听证的、社会影响大且对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同时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观看庭审视频和到法院现场旁听两种途径。各单位可以结合工作职能和法治教育要求遴选适合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案件,组织人员前往法院现场旁听或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www.12348.gov.cn)等平台进行网上集中观看。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固定联系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