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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法院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是荣誉更是鞭策

2020-09-16 16:03:21

9月15日,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会上省政府代表国务院向全省授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其中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是云南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禄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上,为当地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并于2019年9月27日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0年起,禄劝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全面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成果。

 

禄劝法院通过打造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引入调解组织机构,提供“接地气”诉讼服务,推行双语审判,弘扬民族文化,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汇聚多元调解力量,化解纠纷,深化诉源治理;畅通线上线下非诉与诉讼平台的无缝对接、组建5个速裁团队、成立7个法官工作站、建立法官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将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相融合、将法制理念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推行双语调解、双语审判、重视双语法官队伍的培养,大力弘扬“背着国徽去开庭”精神。

在今后工作中,禄劝法院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加强监督管理,更加注重提高审判质效,更加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和“持续脱贫固效、衔接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