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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成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2020-01-03 19:46:56

1月3日,云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标志着云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正式成立。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黄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表决通过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惩戒工作办法,选举杨福生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黄为华、王亚锋为副主任。4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代表、省委政法委代表及法官、检察官代表受聘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与会领导为委员代表颁发聘书。

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从中立、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检察官履职行为和责任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经过听证和审议,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法官、检察官是否违反职责要求、承担违法责任提出审查意见,以及开展受理异议申请、审议惩戒工作办法及相关制度。

张太原强调,加强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建设,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站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把握正确改革方向,扎实有序推进惩戒工作,建立健全严密规范的惩戒制度,严格执行惩戒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审查认定结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推动我省法官检察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黄为华表示,云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正式成立是云南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法官法》的规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全省已选任员额法官3974人,占总编制的32.98%。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职业特点、科学专业的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是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后,全省法院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法官惩戒工作制度在监督司法行为、防止司法腐败、促进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官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法官惩戒工作深入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规范司法、文明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文/茶莹 赵赢   图/赵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