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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路上,法治同行!

2019-06-05 21:58:20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成长路上·法治同行

——送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陆续开展

据了解,本次活动为期一周,以"成长路上·法治同行"为主题,在昆明、曲靖、红河、昭通等地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试卷问答、模拟庭审、上演普法情景剧、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观摩圆桌庭审、“小记者”观察团、将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组织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回访帮教以及深入校园进行“如何预防校园暴力”主题讲座等形式丰富的活动,有机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昆明中院

这个“六一”有点不一样

 

校园打闹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侵权责任如何认定?后续赔偿如何进行?当事学生是否要担责?学校是否应该担责?5月31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伤害案。时值“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昆明中院邀请了法院干警子女,以及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的部分师生到场旁听,给孩子们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六一”节。

5月31日下午,昆明中院邀请了21名法院干警子女和35名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的初中师生到法院参加“成长路上·法治同行 ”送法进校园活动。学生们参观了昆明中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对诉讼的各项流程进行了参观和了解,并且现场与禄劝县法院视频通话体验了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成果。

参观结束后,学生们旁听了一起校园伤害案的真实庭审:昆明一小学两名学生玩闹致其中一名学生的门牙脱落,产生高额治疗费用。

此次庭审为昆明市中院第一次邀请学生旁听真实庭审,让他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刘建伟表示:“去年我们也做了4场进校园活动,但都是模拟法庭。今年换了一种方式,选取了校园里常见的侵犯身体权、健康权的案子,用真实的案例,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同学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校方应该如何履行管理职责。”

据了解,昆明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于2013年9月3日成立,以刑事、民事、行政和减刑、假释案件“四审合一”模式专门审理昆明辖区内设计未成年人的案件。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向法官提出很多问题,“庭审中双方情绪过于激动怎么办?平常生活中哪些行为会涉及侵权?校园暴力案件中,受害者防卫过当会怎么处理?什么样的行为算有意?”当庭庭审法官趁势借着回答这些问题向学生们讲解了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知识。

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初二王虹晶曾经在校园活动中扮演过法官,这次庭审让她知道了真正的法官是什么样。学生们都说旁听这次庭审收获很大,王虹晶说:“平时看电视以为重大的问题才算是犯罪,会被法律制裁,今天才知道原来生活中的小事也跟法律有关系,看了庭审以后我知道了在学校里哪些行为是侵权。”

 

红河中院、蒙自法院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5月29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蒙自市人民法院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开展以“成长路上,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活动邀请了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来自蒙自市第二中学七年级的近200名学生参加了活动。

“带被告人赵某某入庭。”审判长一声令下,按捺不住好奇的同学们争相往被告人即将通过的过道张望。

看着法警将被告人带入大厅,他们有的上下打量,有的窃窃私语,都在等着接下来的审判,在座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第一次观摩庭审。

这是一件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赵某某与被害人何某某在小卖部打牌,因为对桌上的一张10元人民币的归属问题发生口角,遂进一步发展为肢体冲突,之后,被告人赵某某持刀将何某某捅伤,经鉴定,被害人何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被害人何某某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赵某某赔偿各项损失达20余万元,被告人赵某某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控辩双方围绕着事实和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程序严谨规范,井然有序,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

庭审结束后,蒙自法院法官与学生们就今天的故意伤害案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互动,再从盗窃罪的案例入手,对比较常见的“两抢一盗”犯罪进行解析,引出盗窃罪的行为构成以及处罚标准,告诫同学们切莫一时疏忽大意而犯罪。

最后,法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和意义,结合学生年龄特点,梳理出一系列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进行讲解,让他们对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

蒙自法院的法官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知识以案例的形式呈现,使原本枯燥的条文充满了故事性,针对校园暴力,亲身示范脱身技巧和应对方法,也使互动更具趣味性,法官讲到精彩之处时,同学们掌声连连,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此次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普遍好评,来自蒙自二中七年级1808班的丁茹静同学表示,今天是她第一次参加庭审,感觉又激动又紧张,同时,对今天的庭审的被告人,她认为因为被告人的一时冲动,10块钱的纷争最终演变成20万元的赔偿的故意伤害案,还要因此坐牢,她认识到了情绪管理的重要性,而且认为这样直观的庭审冲击力极强,比在课堂拿着法制课本学习更有亲历感。

永善法院

法官进校园 共度儿童节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前夕,昭通市永善县人民法院莲峰法庭干警带着对节日的祝福,来到了莲峰镇后山博爱小学,开展了“成长路上·法治同行”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全校180余名师生携手共度了一个充满法治温情的儿童节。

法治课上,莲峰法庭庭长通过讲解校园日常安全、交通安全和防止性侵三个重要方面的安全知识,结合后山小学发生的真实案例,警示同学们在日常学习中,要注意不要推搡打闹,以免发生伤害事故,给家庭带去沉重的经济负担。又通过分享一起未成年人违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在生活出行中要牢记交通法规。全校师生专心聆听,不时给予热烈的掌声。随后,莲峰法庭将带去的文具用品分发给全校每一个同学,和大家一起合唱了《国歌》和《让我们荡起双桨》,寄望同学们今后能努力学习,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也是国家法治的推动者,在“六一”这个对小学生来说充满期待的日子里,法官与校园共同牵手,不仅让节日的气氛更加浓厚,更提升了每一位师生的法治意识。

5月31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干警前往青胜乡民胜小学组织开展“法官—校园“牵手活动,陪孩子们共庆节日。

在活动中,法庭干警首先结合自己办案的经历,向同学们讲述了一个赡养父母的感人故事,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感恩之心。为丰富活动内容,中间还穿插了有奖问答环节,竞答内容主要围绕近年来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三大罪魁祸首展开,即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和溺水。帮助同学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活动最后。法庭干警还向同学们分发了学习用品和节日蛋糕,祝愿他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的成长!

 

鲁甸法院

看如何“融情于法”

 

5月30日中午,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第二届学生普法情景剧“今天我开庭”如期举行。这是鲁甸法院“公众开放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成长路上,法治同行”专题活动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的主要方式。

2016年5月鲁甸法院成立家事少年审判庭。鲁甸法院大胆创新,先试先行,在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工作出台了很多新机制,将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有机融合,“融情于法”始终贯穿于审判过程。鲁甸法院有一支“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队伍,对于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鲁甸法院会委托家事调查员进行前期走访调查,收集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如发现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将出现空缺,可能诱发青少年犯罪时,法官会及时作出预案,慎重作出判决。

同时,鲁甸法院与昭通市安然公益事业联合会签到有委托心理疏导的协议,对于存在心理问题的未成年被告人或者其他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鲁甸法院会委托安然公益指派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从专业角度帮助未成年人矫治心理问题。

对于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鲁甸法院采取的是“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走出去”是选派一线法官到学校任职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开展法制宣讲;同时,选取典型案例到学校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让学生旁听庭审。“请进来”是以“今天我开庭”为题的情景普法剧活动,让学生扮演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不仅可以让学生们直观、真切的体验法庭审理的细节和法律的具体规定,还可以鼓励更多学生互动,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

 

东川法院

与东川二小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5月29日下午,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开展以“成长路上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与东川区第二小学五年级学生将法庭搬进了校园,共同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耳目一新的法治教育课。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是以东川区法院已审判的一未成年人在校门口抢劫的真实案件为素材,同学们分别饰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经过前期排练,庭审过程完全按照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进行,同学们全情投入,举止得当。“小法官们”字正腔圆,“公诉人”严肃谨慎,“辩护人”据理力争,最后“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深刻的忏悔。法庭做出当庭宣判,使在场观看的师生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东川区法院刑庭副庭长代旋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点评,希望全校同学以案为诫、以法为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东川区二小校长李正兵肯定了本次活动取得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希望今后能经常开展此类生动有趣的法治活动。同学们表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成长的路上要以法律引导自己的言行,多学法、用法。

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集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于一体,互动性强,让同学们边学边玩,身临其境,更真切、更直观地接触法律,了解和学习法律,为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云南各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