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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2020-02-06 18:21:05

2020年2月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从六个方面提出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主持会议。

侯建军全文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带领云南高院党组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侯建军强调,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亲切看望慰问云南各族干部群众,指导云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云南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在云南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云南全省法院要及时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结合云南法院工作,云南高院党组从六个方面提出举措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个整体,一体学习贯彻、一体推进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体干警践行初心使命、筑牢为民宗旨、投身审判事业的不竭动力。二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边疆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邪教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大要案审判为牵引,突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重点,在依法严惩、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综合整治上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要严厉打击走私、偷越国境等跨境犯罪案件,坚决维护边境安全。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三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精准对接全省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提升涉外审判工作质效,服务保障云南高水平对外开放。四要筑牢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结合云南实际推进司法为民各项工作。要依法妥善审理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涉民生案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要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五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全省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推动综合配套措施落实落地。要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力度,补齐智能化服务短板,推进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向纵深发展。六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云南法院队伍。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快推进新时代云南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使广大干警的思想、理念、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以案促改,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要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云南高院党组对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强调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开庭、调解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立审执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依法打击与疫情有关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与疫情有关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新闻办:茶莹、杨帆